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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如何分割房产?

时间:2011-1-16来源:上海律师事务所www.law95.com 作者: 上海律师
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,婚后共同还贷,或一方用个人财产
还贷但房屋升值,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?出于实际
考虑,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
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,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,应当根
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。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,有争议
的,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另外,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有关解释
规定,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:购买福利性政策房
屋,购买商品房,购买经济适用房。购买以上三种房屋,在离婚时尚未
取得房产证的,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。
此外,离婚时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,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,
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,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的,人民法院
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对房屋权属、分割、补偿问题予以
处理:第一,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,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
共同名义;第二,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;第三,在婚前以夫妻
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,属于婚前共同财产,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
夫妻共同财产。
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,子女离婚后,房屋如何分割?一般来
说,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,视为对自己予女的赠与,另有约定除
外;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,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另有约定除
外。现实判断时,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,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
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,从常理出发,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
赠与,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;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
配偶名下的,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
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,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,该部分出资为夫妻
共同所有。例如,甲男与乙女结婚,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,产权证记
载在甲一人名下,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;甲男与乙
女结婚,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,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,若乙不能
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,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
与;甲男与乙女结婚,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,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
下,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。在实践中,还有一种情况:在离婚
时,一方突然提出,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,不是父母赠与的,并拿
出借据证实。此时涉及父母与自己一方子女的利害关系明显,这类借
据的证据力很难让人信服。对此,法院一般的做法是,首先看另一方
的态度,如果另一方不承认,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
实质性审查。因此,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因龀,法院在
这类案件中,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,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
以另案起诉。 TAG: 离婚如何分割房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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