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任租户卖淫,房东获刑
张某将自己在某村的一处住房租给外地来京人员赵某。赵某在
该处住房经营“追缘理发店”,实际上是介绍卖淫以每人100元
的价格进行卖淫,并将从被告人张莱处租用的房屋提供给卖淫。
张某后来知晓赵某容留他人进行卖淫,但为了收取房租仍将该
房租赁给赵某。2007年9月6日16时许,赵某再次介绍卖淫时被
公安机关抓获,张某随后也被检察院提起公诉。经审理,法院认为
张某罪名成立,遂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房东张某有期徒刑1年,罚金
1000元。
◇分析解答◇承租方利用出租房进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因
而该合同无效。出租方明知而放纵,也触犯了法律,应当承担相应
的法律责任。
所谓房屋优先购买权,是指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购买权人有权
优先购买房屋。这个概念有两种含义:一是指房屋共有人的优先权,
二是指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优先权。《合同法》第230条规定了承租
人的优先购买权:“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,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
期限内通知承租人,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。”
我们可将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要件概括如下:(1)承租人与出
租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。如果租赁合同不成立、无效、
被撤销或者因履行期届满而终止,则承租人不享有此项权利。(2)优
先购买权只能在出租人决定出卖租赁房屋后享有,并且必须在一定期
限内行使。这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,促进正常财产流转,有效地保护
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(3)承租人必须是在同等条件下享
有优先购买权。所谓同等条件,在理论上一般解释为“同一价格”。当
然,对“同等条件”应当作宽泛理解,不仅包括价格条件,而且也包
括付款条件以及出卖人提出的其他条件等。第三人的出价条仵优于承
租人时,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。从出租人一方说,如果出卖租赁房
屋而不通知承租人,或者在通知的有效期内不征求承租人的意见即出
卖房屋,或者当承租人与第三人的出价同等时不把租赁房屋卖给承租
人,都是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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