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上海律师网 > 上海拆迁律师>拆迁常识>什么是土地? >

什么是土地?

时间:2011-4-24来源:上海律师事务所www.law95.com 作者: 上海律师
什么是土地?
“土地”一词在日常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含义,但我国目前的法律没
有对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,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出版的《土地管
理基础知识》从土地管理角度这样定义:“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、
岩石、气候、水文、地貌、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,它包括人类过
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。”因此,从土地管理角度,可以认为土地是一个
综合体,是自然的产物,具有以下自然特征:第一,固定性。土地是
自然的生成物,它总是固定在地表的某个位置上,人们不能凭借自己
的意志任意移动,因此,土地的利用也就具有鲜明的地域性,这就要
求人们因地制宜地组织土地利用,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。第二,
不可再生性。土地在人类产生之前经过亿万年的自然演变而成,不是
凭借人力可以制造的。第三,不可替代性。土地是我们生长繁衍的地
方,是我们衣食之源,单凭人类自身科技,很难创造出真正有效的替
代品。第四,差异性。土地由于其地理位置、土壤结构、地形和地势
的不同,具有不同的实用价值,也就是说,不同的土地是不等值的。 TAG: 什么是土地?

专家律师